关于做好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2024年教学建设与管理考评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2-11 11:34:00
关于做好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2024年度
教学建设与管理考评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教学管理质量与人才培养水平,充分发挥各教学单位在教学建设与管理工作中的积极性与能动性,鼓励和表彰先进单位,根据《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课堂教学及教学管理奖励办法》(院政发[2019]1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各教学系、公共课教学单位(以下均称为教学单位)教学建设与管理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考评领导小组
教学建设与管理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周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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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余伟健 |
禹旭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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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周智华 |
余伟健 |
周险峰 |
禹旭才 |
廖双红 |
余蓉晖 |
王 欣 |
邓淇中 |
蒋耀辉 |
陈 述 |
叶 军 |
郭迎福 |
李建生 |
欧青立 |
吴伶锡 |
贺春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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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胡 华 |
谭载花 |
(二)考评小组
教学建设与管理考评工作小组全体成员包括考评领导小组成员、学校督导团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领导。
二、考评时间
1.教学单位自评时间:12月2日-12月15日
2.专家组考评时间:12月16日(星期一)14:30-17:30
3.教学单位集中汇报时间:12月17日(星期二)8:30-11:30
4.教学单位集中汇报地点:立德楼211会议室
三、考评对象
1.有潇湘学院学生的11个教学系:土木工程系、机电工程系、信息与电气工程系、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建筑与艺术设计系、人文系、外国语系、商学系、艺术系、法学与公共管理系、体育系。
2.无潇湘学院学生但承担了公共理论课的3个教学单位:数学与计算科学系、物理与电子科学系、马克思主义系。
四、考评内容和考评结果计算办法
(一)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主要包括专家组考评与会议考评两大方面。具体按《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教学建设与管理考评及奖励办法》(院政发[2014]14号)考评指标(一)和考评指标(二)执行(见附件1和附件2)。
(二)考评结果计算办法
1.采取专家组考评与会议集中考评相结合的方式。测评总分为100分,其中专家组考评分占40%,会议考评分占60%。
2.专家组考评分或会议集中考评分排在后20%以内者,不能入选“教学建设与管理先进单位”。
3.根据测评总分统计结果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其中教学系排名前四、公共理论课教学单位排名第一的教学单位,拟确定为“教学建设与管理先进单位”,由学院领导小组审定并上报院董事会。
五、考评方式
(一)教学单位总结、归档与自评
1.各教学单位按照《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教学建设与管理考评及奖励办法》中的考评指标(一)自主评分,并准备一年来的相关支撑材料,规范相关档案材料。
2.各教学单位按照《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教学建设与管理考评及奖励办法》中的考评指标(二),全面总结一年来的教学建设与管理工作,并写好自评报告。
(二)集中考核
1.专家考评组成员认真核查相关材料,对照《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教学建设与管理考评及奖励办法》中的考评指标(一)进行考评。
2.会议考评组成员听取汇报。参评教学单位准备8分钟以内的汇报材料(含PPT),由各单位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进行总结与汇报。会议考评组成员通过查阅相关材料、听取汇报等,对照《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教学建设与管理考评及奖励办法》中的考评指标(二)进行现场评分。
(三)考评奖励
评选“教学建设与管理先进单位”,按照《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课堂教学及教学管理奖励办法》(院政发[ 2019]16号)文件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六、工作安排与要求
1.请各单位于12月16日(周一)上午11点前,将年度教学建设与管理工作自评报告(2份)、教学建设与管理考评表(2份)、相关支撑材料(1份),送潇湘学院教务办公室(地点:立德楼B211;联系电话58290584)。
2.自评报告电子文档发送至593319769@qq.com。
3.12月16日(周一)上午,各教学单位派一名老师到潇湘学院办公室抽取集中汇报顺序号。
附件1:考评指标(一)
附件2:考评指标(二)
附件3:潇湘学院KPI指标
教务部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