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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2024年教学建设与管理考评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2024年度

教学建设与管理考评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教学管理质量与人才培养水平,充分发挥各教学单位在教学建设与管理工作中的积极性与能动性,鼓励和表彰先进单位,根据《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课堂教学及教学管理奖励办法》(院政发[2019]1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各教学系、公共课教学单位(以下均称为教学单位)教学建设与管理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考评领导小组

教学建设与管理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周智华





副组长:余伟健

禹旭才




成  员:周智华

余伟健

周险峰

禹旭才

余蓉晖

王  欣

邓淇中

蒋耀辉

陈  述

叶  军

郭迎福

李建生

欧青立

吴伶锡

贺春生





联络员:胡  华

谭载花




(二)考评小组

教学建设与管理考评工作小组全体成员包括考评领导小组成员、学校督导团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领导。

二、考评时间

1.教学单位自评时间:122-1215

2.专家组考评时间:1216日(星期14:30-17:30

3.教学单位集中汇报时间:1217日(星期8:30-11:30

4.教学单位集中汇报地点:立德楼211会议室

三、考评对象

1.有潇湘学院学生的11个教学系:土木工程系、机电工程系、信息与电气工程系、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建筑与艺术设计系、人文系、外国语系、商学系、艺术系、法学与公共管理系、体育系。

2.无潇湘学院学生但承担了公共理论课的3个教学单位:数学与计算科学系、物理与电子科学系、马克思主义系。

四、考评内容和考评结果计算办法

(一)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主要包括专家组考评与会议考评两大方面。具体按《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教学建设与管理考评及奖励办法》(院政发[201414号)考评指标(一)和考评指标(二)执行(见附件1和附件2)。

(二)考评结果计算办法

1.采取专家组考评与会议集中考评相结合的方式。测评总分为100分,其中专家组考评分占40%,会议考评分占60%

2.专家组考评分或会议集中考评分排在后20%以内者,不能入选教学建设与管理先进单位

3.根据测评总分统计结果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其中教学系排名前四、公共理论课教学单位排名第一的教学单位,拟确定为教学建设与管理先进单位,由学院领导小组审定并上报院董事会。

五、考评方式

(一)教学单位总结、归档与自评

1.各教学单位按照《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教学建设与管理考评及奖励办法》中的考评指标(一)自主评分,并准备一年来的相关支撑材料,规范相关档案材料。

2.各教学单位按照《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教学建设与管理考评及奖励办法》中的考评指标(二),全面总结一年来的教学建设与管理工作,并写好自评报告。

(二)集中考核

1.专家考评组成员认真核查相关材料,对照《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教学建设与管理考评及奖励办法》中的考评指标(一)进行考评。

2.会议考评组成员听取汇报。参评教学单位准备8分钟以内的汇报材料(含PPT),由各单位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进行总结与汇报。会议考评组成员通过查阅相关材料、听取汇报等,对照《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教学建设与管理考评及奖励办法》中的考评指标(二)进行现场评分。

(三)考评奖励

评选教学建设与管理先进单位,按照《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课堂教学及教学管理奖励办法》院政发[ 201916文件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六、工作安排与要求

1.请各单位于1216日(周)上午11点前,将年度教学建设与管理工作自评报告2、教学建设与管理考评表2、相关支撑材料(1份),送潇湘学院教务办公室(地点:立德楼B211;联系电话58290584)。

2.自评报告电子文档发送至593319769@qq.com

3.1216日(周)上午,各教学单位派一名老师到潇湘学院办公室抽取集中汇报顺序号。

附件1:考评指标(一)

附件2:考评指标(二)

附件3:潇湘学院KPI指标


                 教务部

20241211



附件:关于做好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2024年教学建设与管理考评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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