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1-27 12:15:00
各教学系: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关于修订2018年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院政发〔2018〕12号),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参加课外创新性活动或技能活动并取得成绩或技能证书与水平合格证书,经学校认定可获得创新与技能学分。为做好本学期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
学生提交申请时间:12月3日至12月12日
公示审核结果时间:12月13日至12月15日
二、认定对象
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三、认定标准
1. 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标准为每项1.5学分,同一项成果不重复计算学分,按最高等级认定。
2. 学生获得的创新与技能学分可免修同等学分的通识教育课,但在校期间累计免修通识教育课程不超过4.5学分。
四、认定程序
1. 教务处在教学综合服务平台中设定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范围。
2. 学生本人在教学综合服务平台中提出申请(操作界面:实践环节-创新学分-创新学分申报-点击“申请”按钮)、确认无误后点击“送审”按钮,并在工作时间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学院教务办公室(原件核查完毕退还学生)。(时间:12月3日至12月12日)
3. 各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本院学生创新与技能学分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公示3天。(时间:12月13日至12月15日)
4. 学院教务办公室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进教学综合服务平台(操作界面:实践教学-创新技能学分-学分申请审核)对公示无异议学生的创新与技能学分申请进行审核(每项申请均须审核)。(时间:12月16日至12月18日)
5. 教务处审批认定。(时间:12月19日)
五、其他
1.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大学生征兵工作实施办法》(科大党发〔2021〕26号)文件精神,应征入伍退役学生可申请免修两门公共选修课。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学可选择“参军入伍”或“志愿报国”项目。
2.认定工作结束后两周内,各教学系从教学综合服务平台打印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名单,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由教学系教务办公室负责存档。(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叠放顺序应与认定名单顺序一致)
3. 教务部将不定期组织对各学院创新与技能学分的审核认定、成绩登记、公示材料、归档等工作进行抽查。
教务部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