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学关于课程学分认定启用线上办理模式的通知
时间:2021-09-30 10:11:58
各教学院、各学生班级:
为更好地服务师生,提高教学管理效率,经研究决定,在不改变审核依据及审核流程的前提下,学生课程学分认定启用学生线上申请、学校线上审核的线上办理模式,即学生无需填写纸质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在教学综合服务平台提交课程学分认定申请并按要求上传附件,开课单位、学生所在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线上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类型及其审核流程
1. 免修课程学分认定。符合学校免修政策的学生可申请课程免修,免修按65分或“中等”记成绩(学校有专门规定的除外)。免修由学生本人提交申请,开课单位教务办及教学副院长、教务处教务科及分管副处长审核通过后认定成绩。
2. 赴国(境)外学习课程学分认定。根据《湖南科技大学赴国(境)外学习本科生课程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科大校办发〔2019〕17 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赴国(境)外学习的学生在学习结束后及时提交课程学分认定申请,学生所属学院系主任及教学副院长、国际交流处处领导、教务处教务科及分管副处长审核通过后认定成绩。
3. 其他课程学分认定。学生在学籍异动手续办结后及时提交课程学分认定申请,开课单位系主任及教学副院长、教务处教研科及分管副处长、教务处教务科及分管副处长审核通过后认定成绩。
二、学生端申请步骤
登录教学综合服务平台(http://kdjw.hnust.cn/kdjw/),进入【学籍成绩】-【我的成绩】。
1. 申请免修课程学分认定。进入【免修管理】,可点击左上角“申请”按钮,在弹出的对话框里选择课程、填写申请理由及联系电话,并上传附件,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并送审”按钮。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学生可申请免修《大学体育》《军事理论》《军事技能训练》课程,上传附件为退役证原件的图片。待开课单位审核通过后,学生还需将退役证原件交教务处教务科核验,否则不予审核。
2. 申请赴国(境)外学习课程学分认定。进入【交流生成绩认定及免修申请】,国(境)外取得学分的课程与学生在本校所修专业培养方案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可点击左上角“申请成绩认定”;国(境)外取得学分的课程与学生在本校所修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无法对应的,可点击左上角“申请免修”。按页面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指定的附件材料(其中,附件“外校修读成绩单中文翻译件”必须先报国际交流处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再拍照或扫描上传),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并送审”按钮。
3. 申请其他课程学分认定。进入【成绩认定】,可点击左上角“增加”按钮,在弹出的对话框里选择认定前/后的课程、填写申请理由及联系电话,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最后在成绩认定列表中点击操作列的“送审”按钮。
三、管理端审核步骤
登录教学综合服务平台(http://kdjw.hnust.cn/kdjw/),进入【成绩管理】。
1. 审核免修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进入【免修管理】-【免修审核】,点击最右端操作列“审核”。
2. 审核赴国(境)外学习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进入【免修管理】-【交流生成绩申请审核】,点击最右端操作列“审核”。
3. 审核其他课程学分认定审核。进入【成绩认定管理】-【成绩认定审核】,点击最右端操作列“审核”,在弹出对话框的左上角点击“查看”或“审核”切换标签页。
请认真审阅学生提交的申请内容及附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若审核不通过,请简要填写不通过的原因)。可在“下一步审核人”栏框内勾选指定下一步审核人;若不勾选,则默认发送至所有审核人。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后不可更改审核结论,请慎重操作。
登录教学综合服务平台后,在个人中心的“待审信息”标签页会显示以上三类审核信息,可以点击相关条目,快捷进入审核界面。请相关老师及时处理待审信息。
四、注意事项
1. 学生上传附件,图片需清晰、内容完整。
2. 学生送审后,需及时关注审核流程进度及成绩变动情况。
3. 学生学籍异动后,异动前已取得学分的课程如与异动后需修读课程的课程名称相同,且其学时、学分不小于异动后需修读课程的学时、学分,学生可在异动手续办结后两周内联系所在学院教务办,由教务办老师在其管理端【成绩管理】-【成绩常规管理】-【计划成绩对应】模块进行成绩认定,学生无需在教学综合服务平台提交申请。
5. 课程学分认定为教学综合服务平台新开发的功能模块,如使用过程中发现存在功能上的错误或缺陷,请反馈至教务处教务科,电话0731-58290468。
6. 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参照本通知执行,教学综合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xxjw.hnust.cn/kdjw/。
教务处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