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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实名制系统做好2018届毕业生资格审查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18届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我校2018年毕业的全体毕业生(含研究生、本科生和潇湘学院学生)。


二、工作要求

  1. 毕业生资格审查采用“毕业生实名制综合服务系统”进行自主认证,具体认证操作流程请查看附件。



2.各学院要通知本院全体2018届毕业生认真学习操作流程,并及时登录系统进行资格认证。学院要对认证数据进行认真审查,最终审核通过的毕业生数据要与本院本届毕业生完全相符。


3.毕业生资格审查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至11月31日。


4.各学院请在2017年11月22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并将本学院各专业毕业生人数信息汇总,由院党委副书记签字认可后报招生就业处办公室,工作好坏将与年终就业工作评优直接挂钩。


毕业生资格审查是毕业生就业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希望各学院认真、细致、按时、按质地做好这项工作。

关于使用实名制系统做好2018届毕业生资格审查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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