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分党校档案管理办法
时间:2020-06-24 20:45:00
为进一步提高党校工作的管理水平,根据湖南省委教育工委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分党校档案管理办法。
一、分级建档
档案立档分为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分党校(以下简称“分党校”)。
二、档案立档范围
(一)上级有关部门文件。
(二)校党委有关党校工作的文件。
(三)分党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每期培训班计划和教学安排表。
(四)学员名册和考试成绩册。
(五)领导讲话和培训班新闻报道。
(六)教学相关资料。
(七)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的材料。
(八)其它有关资料。
三、档案管理
(一)档案实行专人管理。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收集和整理档案材料,做到不错、不漏、不重。
(二)档案分类科学,案卷规范整洁、内容排列有序。
(三)校内有关部门或个人借阅党校档案,需经党校负责同志批准后,方可借阅。